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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组织机构 1.设立团长1人,副团长3-4人,技术总监1人,教练组1—5人,名誉团长与顾问若干人。 2.团长职责: (1)负责完成上海市跆协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 (2)负责执行、监督、管理技术培训、人材选拔、比赛裁判及表演工作的落实。 (3)负责与国家跆拳道示范团等单位的联络与信息沟通。
3.副团长职责: (1)技术培训 (2)比赛裁判 (3)对内对外表演 (4)人才选拔 (5)示范团网站的更新、维护 4.技术总监职责:负责上海跆拳道示范团的所有技术规范及研发任务。 5.教练组职责:严格执行训练任务。 6.顾问的职责:提供独立、中立的建议,调动跆拳道人脉资源,协助上海跆拳道示范团更好地展开工作。
附件: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有关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领导层人员的聘任书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12]3号 聘 任 书 经推荐、讨论,本协会决定: 聘任王双忠为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团长;聘任裴恩学、林春生、李玉清为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副团长。聘任颜镒隆为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技术总监。聘任吴承丞为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顾问。任期至2012年12月31日。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章) 2012年4月30日
 沪跆协[2011]19号任 命 书 为推进上海市跆拳道事业的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本协会决定成立上海市跆拳道示范团。经团体会员投票选举、本人同意、协会批准,任命王双忠为示范团团长;任命裴恩学、林春生、崔东洙、李焕进为示范团副团长。任命颜镒隆为示范团技术总监。任期至2011年12月31日。 以上任命自发布之日起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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