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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阅读次数:1446  发布日期:2024-07-02

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体育局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静安区青少年体育训练管理中心

静安体育中心

上海市静安区炫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竞赛日期:

报到、称重日期:8月16日(星期五)

比赛日期:8月17-18日(星期六-星期日)

、竞赛地点:静安体育中心(静安区汶水路116号)

、参赛单位:本市各区

、年龄组别和小项设置

组别

年龄段

设项数

      

    

    

A

06.9.1-09.12.31

17

45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

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

B

10.1.1-11.12.31

20

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40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C

12.1.1-13.12.31

7

42kg、45kg、48kg、55kg

40kg、42kg、46kg

、参赛资格

(一)参赛对象必须是2024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有关注册规定按照《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号)、《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补充规定》(沪体青〔2017〕546号)执行。

(二)运动员凭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卡》参加比赛。

)按最新本市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认定办法,已被认定为向一线输送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作为全国比赛选拔赛的分站赛除外)。

)每名运动员均需代表注册单位参赛(社会力量办训单位运动员须代表所属区双重注册方可参赛)。

)参赛运动员须思想品德良好,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

)各参赛单位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参加办法

B组运动员须参加本年度二线体能测试赛并达到35及以上方可参赛。

)参赛人员:

1.领队:各参赛队限报1个队,每队须报领队1人,领队须为区体育局训练部门或少体校有关领导或干部,未报领队或领队人选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医生:每队可报随队医生1人,须提交行医资格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教练员:教练员报名人数为:报名运动员人数为1-4人时,可报1名教练,报名运动员人数为5-8人时,可报2名教练(以此类推,每四名运动员可增加一名教练员)。领队、教练、队医,每人仅限代表一个参赛队报名。

教练员必须是参加了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的教练员,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如参赛队无合格的教练员,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4.运动员:各参赛队报名运动员总数不超过44人,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运动员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赛前60天内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脑电图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须为合格报告),报名截止前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竞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各参赛队签署《承诺书》(附件)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后,报名截止前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报名

报名日期:7月8日-7月30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30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逾期不再接受。请各参赛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在截止时间前将心脑电图递交至上海市跆拳道协会,逾期未交取消其参赛资格。

报名方式:各参赛队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上海青少年体育赛事网:https://signup.ymq.me/wechat/#/wechat/user/login,用户登录名及密码详询各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导出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后,一式两份送交至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封面标注“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报名”,收件人:锦标赛竞委会,电话:021-63307271。寄送资料必须使用顺丰快递,切勿使用用闪送、同城急送等需出示收件码的寄送方式(下班或外出时间无人收件)。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和参赛级别。

)技术会议(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及抽签):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另行通知。

十、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方式,同一组别的2名运动员,分上、下两区抽签编排。每场比赛3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竞赛办法详见文件汇编。

)各级别上场参赛时少于2个参赛单位3人(队),均不安排比赛。

)本次比赛建议运动穿着最新款道服参赛,比赛采用大满贯牌电子护具系统及相关产品,电子脚套委会免费提供,也可自行购买。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按规则规定穿戴护裆、护臂、护腿、手套、护齿等(注意:不得佩戴护脚背),护裆、护腿、护臂须穿戴在道服内,如不按要求佩戴将以失格处理。

)运动员称重规定

1.运动员称重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参赛卡和身份证),称重时竞委会将对运动员本人和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并拍照(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参赛卡,置于头部两侧拍照),未按竞委会规定执行的运动员按失格处理。

2.竞委会将在技术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接受各参赛队全程监督称重的报名,男子和女子称重时各限额2人(仅限领队和教练员)参加,男子称重时限男性参加,女子称重时限女性参加。监督称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超过限额(男女各2人)时,由抽签决定监称人员。

3.参加监督称重的参赛队人员必须服从竞委会的管理,在称重室指定位置就座并进行全程监督,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干扰裁判员的称重工作,如竞委会发现有干扰称重工作的语言和行为,竞委会有权将其驱逐出称重室,如情节严重将给予处罚。

(七)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竞委会认可的道服。运动员不得穿着印有国旗、国徽标识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八)关于弃权规定

运动员(队)在报名后,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病假单(因事不能参赛的,则出具书面说明),经参赛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因参加全国比赛、集训等事宜不能参赛的,赛前应出具项目中心等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否则将被认定无故弃权被认定无故弃权的运动员(队)取消本次比赛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并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的所有成绩以及今年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九)教练员着装规定:临场教练员在赛场执教时,必须穿着深色西装(纯色)、白色衬衫、系领带。严禁打电话和穿着与比赛不相适应的衣着入场执教。

、录取名次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8名,不足8人参赛的,则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失格运动员和未上场参赛的运动员不录取名次

(二)各级别第一名按1金11分、第二名按1银9分、并列第三名按1铜7.5分、并列第五名按4.5分,统计各参赛队奖牌和团体总分。

(三)公布各参赛队成绩榜

各参赛队成绩榜包括奖牌榜和团体总分榜。奖牌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奖牌总数的高低排列,金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银牌数都相同、铜牌数多者列前,如都相同名次并列;团体总分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团体总分的高低排列,如相同名次并列。

(四)开展优秀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奖项评选活动,按照各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申诉和纪律

本次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执行,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严格处理。

、运动员等级评定

本次比赛已纳入2024年向国家体育总局备案的省级单项锦标赛,为年度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本次比赛的A组为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组别,A组对应等级标准中的青年赛,具体标准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发布的《跆拳道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

、其他

(一)参赛单位运动员、教练员应知晓体育竞赛的相关风险,确保自己身体状况符合参赛要求,自行承担非承办单位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伤害。

(二)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竞委会选调。如裁判员力量不足,竞委会考虑将通过中国跆拳道协会从外省市选调。

(三)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承诺书 

 

 

附件:
附件:2024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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