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指导单位:上海市竞技体育训练管理中心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 三、承办单位:嘉定区体育局、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四、协办单位:嘉定区市民健身中心 五、竞赛日期: 报到、称重日期: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 比赛日期:2023年11月18-19日(星期六-星期日) 六、竞赛地点:嘉定区市民健身中心(嘉定区梅园路315号) 七、参加单位:本市各区 八、年龄组别 甲组:13-14 周岁(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乙组:11-12周岁(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九、竞赛级别 甲组: 男子: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40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乙组: 男子:42kg、45kg、48kg、51kg、55kg 女子:40kg、42kg、44kg、46kg、49kg 十、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办理2023年本市青少年运动员年度注册,且持有本人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卡》,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参加办法 (一)参赛人员: 1、领队:各参赛队限报1个队,每队须报领队1人,领队须为区体育局训练部门或少体校有关领导或干部,未报领队或领队人选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2、医生:每队可报随队医生1人,须提交行医资格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教练员:教练员报名人数为:报名运动员人数为1-4人时,可报2名教练;报名运动员人数为5-8人时,可报3名教练;报名运动员人数超过8人可报4名教练员。 教练员必须是参加了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上海市跆拳道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的教练员,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如参赛队无合格的教练员,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4、领队、教练、队医,每人仅限代表一个参赛队报名。 5、运动员:各参赛队报名运动员总数不超过15人,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运动员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赛前60天内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脑电图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须为合格报告),报名截止前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竞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各参赛队签署《承诺书》(附件)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后,报名截止前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三)报名 报名日期:10月16日-11月2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日(星期四)上午11:00前,逾期不再接受。请各参赛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在截止时间前将心脑电图递交至上海市跆拳道协会,逾期未交取消其参赛资格。 报名方式:各参赛队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上海青少年体育赛事网:www.aijingsai.cn,用户登录名及密码详询各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技术问题咨询网络工程师徐老师,电话:13311965291)。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导出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后,一式两份送交至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收件人:陈佳琪,电话:13611672300。寄送资料必须使用顺丰快递,切勿使用用闪送、同城急送等需出示收件码的寄送方式(下班或外出时间无人收件)。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和参赛级别。 (四)各参赛队必须自行为每名运动员购买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赛事组委会不负责为运动员购买保险。 (五)技术会议(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及抽签):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另行通知。 十二、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及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定的竞赛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一)各组男女最小公斤级别称重范围为向下3kg,甲组男子39kg-42kg、女子37kg-40kg。乙组男子39kg-42kg、女子37kg-40kg。 (三)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方式,参赛队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分上、下两区编排抽签。每场比赛3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竞赛办法详见文件汇编。 (四)各级别报名少于2个参赛队且不满3人的,与竞委会确认级别的撤销及合并。 (五)本次比赛各级别运动员比赛采用大满贯牌电子护具系统及相关产品,电子脚套组委会免费提供,也可自行购买。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按规则规定穿戴护裆、护臂、护腿、手套、护齿等(注意:不得佩戴护脚背),护裆、护腿、护臂须穿戴在道服内,如不按要求佩戴将以失格处理。“大满贯”品牌电子护具联系人:倪正一 158 2151 9991 (六)运动员称重规定 1、运动员称重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参赛卡和身份证),称重时竞委会将对运动员本人和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并拍照(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参赛卡,置于头部两侧拍照),未按竞委会规定执行的运动员按失格处理。 2、竞委会将在技术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接受各参赛队全程监督称重的报名,男子和女子称重时各限额2人(仅限领队和教练员)参加,男子称重时限男性参加,女子称重时限女性参加。监督称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超过限额(男女各2人)时,由抽签决定监称人员。 3、参加监督称重的参赛队人员必须服从竞委会的管理,在称重室指定位置就座并进行全程监督,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中途退场,不得干扰裁判员的称重工作,如竞委会发现有干扰称重工作的语言和行为,竞委会有权将其驱逐出称重室,如情节严重将给予处罚。 (七)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竞委会认可的道服。运动员不得穿着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 (八)弃权规定:赛前运动员因事因假不能参加比赛,需教练或领队的签名交至裁判长签字。比赛中因生病、受伤弃权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医院的证明或赛场医生的确认不能参加比赛,以及教练或领队、运动员的签名交到赛风赛纪委员会审核并确认是否可以参加比赛。未经批准的弃权为无故弃权,运动员及其代表单位将取消本次比赛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并取消该运动员本次比赛的所有成绩以及今年的所有比赛参赛资格。 (九)教练员着装规定:临场教练员在赛场执教时,必须穿着深色西装(纯色)、白色衬衫、系领带。严禁打电话和穿着与比赛不相适应的衣着入场执教。 十三、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有8人或8队以上(含8人或8队)运动员参赛的,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或8队,按实际参赛人数或队数录取名次。失格运动员不录取名次。 (二)本次比赛各组别级别录取前八名,各级别第一名按1金11分、第二名按1银9分、并列第三名按1铜7.5分、并列第五名按4.5分,统计各参赛队奖牌和团体总分。 (三)公布各参赛队成绩榜 各参赛队成绩榜包括奖牌榜和团体总分榜。奖牌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奖牌总数的高低排列,金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银牌数都相同、铜牌数多者列前,如都相同名次并列;团体总分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团体总分的高低排列,如相同名次并列。 (四)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奖项评选活动,办法另订。 十四、申诉和纪律 (一)竞委会提醒各参赛队注意:认真学习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及相关办法。 (二)本次比赛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严格处理。 十五、技术官员 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竞委会选调。如裁判员力量不足,竞委会考虑将通过中国跆拳道协会从外省市选调。 十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承诺书 附件: 2023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承诺书 2023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委会: 为保障2023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取得圆满成功,我队将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向全市人民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此本队全体参赛人员庄重承诺: 一、完全遵守2023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冠军赛竞委会制定的纪律和相关规定,保证执行竞赛规程,以实际行动维护本次冠军赛的纯洁性,维护公平竞赛的良好赛场秩序。 二、本队在报名前做好运动员资格审查、对所有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进行严格检查与审核,确保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且完全符合参加比赛的各项要求。 三、本队伍对参赛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的评估,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队自行为每名运动员购买赛事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五、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不冒名顶替、不弄虚作假、不打架斗殴、不扰乱赛场秩序、不使用一切违禁药物,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竞委会工作人员。 六、本队所有人员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伤害、死亡及物品丢失等突发状况,本队愿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主办方、承办方及其官员和其他运动员免责。 七、如本队在本次比赛中出现任何违反体育道德和比赛纪律及相关规定的,愿意接受竞委会作出的相应处罚。 八、本队所有人员同意接受摄影、摄像、指明身份和其他方式的记录(以下统称记录),同意将记录中所包含的肖像权归竞委会为本次赛事之目的使用而无需另行授权。 参赛队负责人签字: 区体育局(盖章): 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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