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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阅读次数:2273  发布日期:2020-08-12

2020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青浦区体育局、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上海拳击跆拳道运动中心

三、协办单位:青浦区体育馆

四、竞赛日期:2020年9月19-20日(星期六-星期日)

五、竞赛地点:青浦区体育馆(青浦区体育场路378号)

六、参加单位:本市各区

七、年龄组别

甲组:15-17周岁(2003 年 1 月 1 日至2005 年 12 月 31 日)。

乙组:13-14 周岁(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丙组:12周岁(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丁组:11周岁(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八、竞赛项目

(一)个人竞技赛

1、甲组:

男子: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78kg

女子:39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8kg、+68kg

2、乙组:

男子:39kg-42kg、-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3kg

女子:37kg-40kg、-42kg、-44kg、-46kg、-49kg、-52kg、-55kg、-59kg、-63kg、+63kg

(二)品势赛

1、丙组:

分类

组别

预赛指定品势

决赛指定品势

个人品势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双人品势

混双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三人团体品势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太极五章、太极六章

太极七章

 

2、丁组:

分类

组别

预赛指定品势

决赛指定品势

个人品势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双人品势

混双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三人团体品势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太极四章、太极五章

太极六章

 

九、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二)运动员必须是2020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并持本人当年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IC卡》(以下简称“参赛IC卡”)参赛。

十、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限报1个队,每队须报领队1人,领队须为区体育局训练部门或少体校有关领导或干部,未报领队或领队人选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每队可报随队医生1人,须提交行医资格证复印件;教练员报名人数为:报名运动员人数为1-4人时,可报1名教练,报名运动员人数为5-8人时,可报2名教练(以此类推,每四名运动员可增加一名教练员)。领队、教练、队医,每人仅限代表一个参赛队报名。临场指挥教练员必须是参加了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于年初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的教练员,不参加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练员将取消临场指挥资格,如参赛队无合格的教练员,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二)甲组、乙组采用单败淘汰赛方式,各参赛队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分上、下两区编排抽签。丙、丁组采用现场打分制,分为预赛和决赛,比赛品势为指定品势,各参赛队限报男女个人品势、男女双人品势、混双品势、男女三人团体品势各4人(队),报名个人品势的运动员可兼报1项多人品势,其他情况不得兼报。

(三)竞技运动员须有区级以上医院60天内出具的健康证明(心电图、脑电图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须为合格报告)。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竞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各参赛队签署《2020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承诺书》(附件)加盖公章后,报名截止前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四)报名

报名日期:8月21日-9月4日,截止时间为9月4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各参赛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报名工作,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承诺书、报名费、保险费、竞技运动员的心脑电图等递交至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否则取消其参赛资格。

报名方式:各参赛队通过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上海青少年体育赛事网:www.aijingsai.cn,用户登录名及密码详询各区体育局竞赛训练科,技术问题咨询网络工程师徐老师,电话:13311965291)。各参赛队在报名截止日期内,将导出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各区体育局公章后,一式两份送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办公室(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1903室,电话:13611672300(陈佳琪)。各参赛队报名表上报后不得更换运动员名单和参赛级别。

(五)每名参赛运动员须交报名费30元,赛事保险费20元。本次比赛“人身意外保险”有效时间段为:比赛开幕当天0:00开始到比赛闭幕当天24:00。

(六)技术会议(领队、教练联席会议及抽签):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另行通知。

十一、竞赛办法

(一) 采用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品势竞赛规则。

(二) 甲、乙组采用个人赛制;每场比赛2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丙、丁组采用评分赛制:分预赛和决赛,预赛品势由抽签决定,双人和团体报名队数为8个(含8个)以下直接进行决赛,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

(三)各组别报名少于2个参赛队且不满3人(队)的,竞技比赛可向上合并一个公斤级别,品势比赛将取消。

(四)本次比赛甲、乙组各级别运动员比赛采用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提供的大道牌电子护具系统及相关产品,各参赛队须自备大道牌电子脚套。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按规则规定穿戴护裆、护臂、护腿、手套、护齿等(注意:不得佩戴护脚背),护裆、护腿、护臂须穿戴在道服内,如不按要求佩戴将以失格论处。

各参赛队如需提前购买大道牌电子脚套,可以直接和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联系洽谈和购买。

大道电子护具(中国)区总代理: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5楼。联系人:崔广涛(业务经理)

电话:021-64978889        传真:021-64978883

手机:18516195127         邮箱:990713002@qq.com

(五)个人竞技赛运动员称重规定

1、参加个人竞技赛运动员称重时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参赛IC卡和身份证),称重时竞委会将对运动员本人和有效证件进行审核并拍照(左手持身份证、右手持参赛IC卡,置于头部两侧拍照),未按竞委会规定执行的运动员按失格处理。

2、竞委会将在技术会议(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上接受各参赛队全程监督称重的报名,男子和女子称重时各限额2人(仅限领队和教练员)参加,男子称重时限男性参加,女子称重时限女性参加。

3、参加监督称重的参赛队人员必须服从竞委会的管理,在称重室指定位置就座并进行全程监督,不得中途退场,并不得干扰裁判员的称重工作,如竞委会发现有干扰称重工作的语言和行为,竞委会有权将其驱逐出称重室,如情节严重将给予处罚。

4、如各参赛队监督称重的报名人数超过限额(男女各2人)时,竞委会将采取抽签方式最终决定监督称重人员。如各参赛队无人报名参加称重监督工作,竞委会将以人工抽签(乒乓球抽签)的方式决定参赛队男女各2名人员参加,如被抽签抽中的参赛队人员放弃监督称重的权利,竞委会将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比赛按先签到先称重的原则确定各参赛队称重顺序,仅限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签到,其他人员签到无效,签到、称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参赛队组织和管理好运动队,按时、有序进行称重,如由于各参赛队原因导致运动员称重失格一切责任自负。

(六)品势赛运动员拍照规定

1、为了杜绝冒名顶替参赛等作弊行为的发生,参加品势赛的运动员须带有效证件(参赛IC卡和身份证),于称重日进行拍照,凡未按竞委会规定执行的运动员按失格处理。

2、本次比赛按先签到先拍照的原则确定各参赛队拍照顺序,仅限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签到,其他人员签到无效,签到、拍照时间地点待定。请各参赛队组织和管理好运动队,按时、有序进行拍照,如由于各参赛队原因导致运动员拍照失格一切责任自负。

(七)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穿着竞委会认可的道服。运动员不得穿着印有“中国”以及国旗、国徽标识(含英文标识CHINA)字样的道服上场比赛。各运动队可以冠赞助单位的名称,在秩序册上可加注赞助单位名称,格式为:参加单位名称“XXXXX队”。队名标识在比赛服装上只允许出现1次,面积不超过60平方厘米。

十二、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有8人或8队以上(含8人或8队)运动员参赛的,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或8队,按实际参赛人数或队数录取名次。

(二)甲、乙组各级别第一名按1金11分、第二名按1银9分、第三名按1铜7.5分、第五名按4.5分,统计各参赛队奖牌和团体总分。

(三)丙、丁组各项目第一名按1金11分、第二名按1银9分、第三名按1铜8分、第四名按7分、第五名按6分、第六名按5分、第七名按4分、第八名按3分,统计各参赛队奖牌和团体总分。比赛名次并列时,将名次并列的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分值与获得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数,作为并列名次的所得分值。如果第8名并列,则按照第8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

(四)公布各参赛队成绩榜

各参赛队成绩榜包括奖牌榜和团体总分榜。奖牌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金牌数、银牌数、铜牌数、奖牌总数的高低排列,金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相同、银牌数多者列前,金牌数、银牌数都相同、铜牌数多者列前,如都相同名次并列;团体总分榜按照各参赛队获得团体总分的高低排列,如相同名次并列。

(五)参加本次比赛甲组的运动员,获得相应名次可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具体标准见国家体育总局和上海市体育局颁发的有关规定。

(六)开展“体育道德风尚奖”等奖项评选活动,办法另订。

十三、申诉和纪律

(一)竞委会提醒各参赛队注意:认真学习本次比赛的竞赛规程、竞赛规则及相关办法。

(二)本次比赛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如有违反规定的将严格处理。

十四、技术官员

仲裁委员会、技术代表和裁判员等技术官员,由竞委会选调。如裁判员力量不足,竞委会考虑将通过中国跆拳道协会从外省市选调。

十五、关于赛事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除提交常规报名信息外,所有比赛人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竞赛组织人员)需在网上提交《上海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参赛防疫承诺书》。(运动员可由家长代为填写,如未提交的,将无法报名参赛)。

(二)本次比赛严格执行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本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体育赛事举办指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所有人员进入比赛场馆时须进行体温检测、出示本人随申码,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入内。运动员在比赛中途出现发热、频繁咳嗽、呕吐等疑似现象的,竞委会将对其劝退参赛,按弃权处理;其他人员出现以上现象的,竞委会将劝其离场。

十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比赛竞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2020年上海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承诺书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