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新闻 >> 最新通告
“跆协杯”2020年上海市首届跆拳道品势网络公开赛竞赛规程
阅读次数:1578  发布日期:2020-06-29

“跆协杯”2020年上海市首届跆拳道品势网络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协办单位

待定

各参赛单位

四、法律顾问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五、比赛时间

视频上传:7月1-16日

裁判评分:7月18-25日

六、参赛条件

(一)参赛单位须为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以下简称“上海跆协”)团体会员,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跆协个人会员(未入会的运动员必须在7月10日前办理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二)本次比赛仅限上述参赛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竞赛项目

个人品势比赛。

八、年龄规定、级(组)别设置

1、品势比赛年龄规定

(1)幼儿组: 6周岁(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儿童一组:7周岁(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3)儿童二组:8周岁(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4)少儿一组:9周岁(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5)少儿二组:10周岁(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6)少儿三组:11周岁(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7)少年一组:12周岁(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8)少年二组:13-14周岁(2006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9)青年一组:15-16周岁(2004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

(10)青年二组:17-18周岁(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11)成年组:19周岁以上(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品势比赛组别设置及比赛内容

(1)本次比赛仅设置个人品势。

(2)各参赛单位每组别限报4名运动员。

(3)个人品势比赛内容如下:

组别

决赛指定品势

幼儿组

太极二章

儿童一组

太极三章

儿童二组

太极四章

少儿一组

太极五章

少儿二组

太极五章

少儿三组

太极六章

少年一组

太极六章

少年二组

太极七章

青年一组

太极八章

青年二组

太极八章

成人组

高丽

九、竞赛方法

(一)采用上海跆协最新审定的品势竞赛规则。

(二)品势比赛规定

1、采用评分制。

2、 若组别报名人数超过8人,则将该组别选手分为若干小组分别进行比赛。原则上每组不超过8人。比赛品势统一为决赛指定品势。

3、如有2人或以上 (含2人)决赛成绩相同,则根据选手的表现力分数确定名次,若表现力分数仍旧相同,则将所有裁判的评分(含最高分最低分)相加后对比确定名次。若仍旧相同,则并列名次。

4、比赛时间控制在1分半钟内(90秒内)。

5、选手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录制自己演练品势的视频,录制地点不限。

6、实施细则

6.1 所有选手在踢前踢,横踢,侧踢的时候,必须眼睛看踢的目标,否则-0.3 准确度扣分,太极六章横踢必须过身体中线,否则-0.1准确度扣分。

6.2 穿鞋、袜子或脚套(因伤提前申报的绷带除外),男子内穿衬衣或女子穿非白色内衬,佩戴首饰将导致失格。

6.3本次比赛中不设出界扣分。不回到原点不扣分(所有品势)

6.4视频中在品势演练过程当中出现除了选手与教练以外的其他人物,或有人为因素干扰比赛进行的情况下,选手失格。但在演练之前或者休息时间不限

6.5身体任何位置超出镜头范围:超过手肘或膝盖失格,超过手腕或脚踝准确度扣除0.3分。不超过手腕及脚踝准确度扣除0.1

6.6镜头向左向右可移动45 最多90度范围内移动,拍摄者不能向任何方向移动。镜头以整个人占画面的2/3为宜。拍摄不稳定,频繁晃动或调整焦距,画面太暗,太亮。视频过于模糊导致裁判无法有效判定,将导致失格。

6.7不能从上往下拍摄,或者从下往上拍摄。原则上与选手胸口同高。

6.8不能从侧面、反面进行拍摄。必须从正面进行拍摄,否则失格。

6.9打错品势,则准确度0分。

6.10在品势演练过程当中出现除了选手与教练以外的其他人物。或有人为因素干扰比赛进行的情况下,选手失格。但在演练之前或者休息时间不限。

6.11视频不可进行后期处理。如发现试图利用计算机后期编辑影响比赛结果,则选手失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6.12比赛视频中不得含有政治,宗教等内容出现,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6.13在演练开始前,选手必须响亮地报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和竞赛品势 举例:“各位老师好,我是XXX道馆的XXX,比赛品势太极四章

 

(三)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

所有项目的比赛,各组别(级别)必须有不少于3名以上运动员(含3名,可来自同一参赛单位)报名方可比赛,否则取消该组别(级别)的比赛。

十、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星期三)至2020年7月16日(星期四)上午11:00截止,逾期报名无效。未入上海跆协会员的运动员必须在7月10日前办理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二)报名方式与手续:

1、网上报名:按照上海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跆协。

2、纸质报名: 各参赛单位将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比赛报名表打印成纸质文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上海跆协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A栋1903室),在信封上注明“上海市首届跆拳道品势网络公开赛”字样。本次比赛不接受手写报名表报名。

3、上传视频:各参赛单位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完选手后,请至指定网站:http://upload.shtaekwondo.org.cn上传选手的演练视频,视频需根据要求拍摄。大小不超过100MB,清晰度在720P以上。

注: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上述3种报名手续后为有效报名。

 

(三)各参赛单位报名时,必须同时缴交以下材料:

1、参赛承诺书(附件1)。

2、参赛经费,详见“十一、比赛经费”。

(四)各参赛单位应根据运动员的真实情况,选择组别报名参赛。组委会将随机公示选手演练视频。为保障比赛公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组委会将给予处罚。

(五)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不得更改运动员的参赛项目与视频。

十一、比赛经费

(一)参加个人品势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每人缴付竞赛管理费100元人民币。

(二)各参赛单位自行负责交通费、食宿费、视频摄制费以及有关比赛的一切经费。

(三)竞赛组织、裁判员、工作人员、纪念品、证书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四)如因运动员报名参赛的项目(组别)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比赛,报名费予以退还。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每个项目(组别)参赛人数在8人以上的,平均分为最多8人一组的若干个小组(例如:少儿一组A,少儿一组B)录取每组前4名;参赛人数为8人及以下的,直接录取每组别前4名。

(二)获得各项目(组别)第1名、第2名、第3名、第4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名次证书,所有选手将获得参赛纪念证书。

(三)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

1、个人品势1-4名,积分为:5321分。

2、每个参赛单位所有获得1-4名项目(组别)的名次分相加总和为该参赛单位的团体总分。

(四)公布各参赛单位成绩榜

各参赛单位团体总分榜。按照各参赛单位获得团体总分的高低排列,如相同名次并列。

(五)本次比赛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十三、申诉

(一)组委会设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受理席,负责受理并审议裁决竞赛申诉案件。

(二)各参赛单位如对某场比赛结果有异议,须于全部比赛成绩公布后的次日24点前,向协会邮箱仲裁受理席提出仲裁申请,超过时间后的仲裁申请将不再受理。

(三)提出仲裁申请的参赛单位须指派领队或教练填写电子仲裁申请表(运动员及其他人无资格提出仲裁申请),并将填写完整的仲裁申请表发送至上海跆拳道协会指定申诉邮箱:shtkdjingsai@sina.com,由协会工作人员转交至仲裁委员会进行审议。本次比赛受理针对失格事项的申诉。如申诉成功将会对相关运动员进行失格处理,名次依次递补。

(四)仲裁委员会审理申诉事项的判定为最后判定,不得再提出申诉。

(五)对参赛运动员资格的申诉应于比赛成绩发布后的次日24点前,发送书面申诉书至协会邮箱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证实有冒名顶替者或降级、越级者,组委会将立即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对参赛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导致参赛运动员资格发生问题的,视情节给予取消参赛单位: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取消全队比赛资格、取消全队比赛成绩、禁赛1年及以上、取消团体会员资格1年及以上处罚,各参赛单位承担因处罚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四、服装、器材规定

(一)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公认道服或公认品势服并系跆拳道级别带参赛,道服上可印制中英文队名及队徽,但不得穿着带中国(含英文标识CHINA及CHN)、上海(含字母标识SHANGHAI)、中国国旗标志的道服录制比赛视频。如不符合服装要求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二)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录制品势演练视频时背景中不得出现除中国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标志性旗帜。可出现道馆标志。所穿的道服上仅允许出现所代表的参赛单位名称,如出现非本参赛单位名称,将取消该名运动员比赛资格、比赛成绩、领奖资格,并按违反赛风赛纪处理,给予取消该名运动员所在单位所有奖项评选资格处罚。

(三)各参赛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道服左臂必须佩戴上海跆协会标,其它标识须经上海跆协审查后方可使用。

十五、赛风赛纪规定

参阅本次赛事的《赛风赛纪规定》。

十六、其它规定

视频中允许出现教练,但教练不得有任何干扰或指导选手的行为。

十七、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八、本规程之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联席会议修正,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上海跆协官方网站www.shtaekwondo.org.cn关注补充通知,核对、查询、报名,了解最新信息。

十九、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1903室。

联系人:陈佳琪。

联系电话:021-63307271。

二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

 

 

附件:
附件1:参赛承诺书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