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20)11号 关于转发《上海市第三届市民运动会办赛指南》的有关通知 各团体会员: 根据国办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潜能,将赛事组织逐渐由协会办向市场办转变,现将第三届市民运动会(跆拳道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赛流程为:上海市体育局发布标书—企业\社会组织投标--专家评审---确定承办单位---完善方案---实施方案---赛中监督---赛中监督---赛后评估---发放扶持经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申办第三届市民运动会。有意向参与申办的单位,请于3月23日12:00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协会可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联系人:潘会燕 18321060007 021-63307271 联系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1903室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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