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市跆拳道运动的开展,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我市跆拳道裁判员综合水平,培养更多年轻裁判员,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跆拳道项目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学习最新的跆拳道竞赛规则,提升裁判员的业务水平,为选拔优秀裁判员执裁2009年上海跆拳道邀请赛各项目比赛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举办跆拳道裁判员晋级和新规则培训班暨邀请赛选拔班。凡符合报名条件,培训考试合格者,可按《上海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申报该项目二级、一级裁判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次培训时间: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第二次培训时间:2009年8月1、2日(星期六、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三次培训时间:2009年8月10日下午17:30—20:30 地 点:上海跆拳道协会(学前街135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竞技项目实践考试:2009年8月2日(星期日)上午14:00时。 竞技项目理论考试:2009年8月2日(星期日)下午17:00时。 品势项目考试:2009年8月10日下午17:30—20:00 地 点: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跆拳道运动,思想作风正派,敬业精神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 (二)报考跆拳道国家二级裁判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经考试合格者可申报二级跆拳道裁判员 (三)报考跆拳道国家一级裁判员年龄须在45岁以下,正式授予二级跆拳道裁判员称号(有证书、证章)三年以上,并已在各区、县体育局正式注册。 (四)该项目优秀运动员,或持四、六级英语证书者,经考试合格者可申报一级。 (五)欢迎社会各界热爱跆拳道事业并将致力于发展上海市跆拳道的有志之士报名参加。 (六)自备跆拳道服和道鞋。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时 间:2009年7月20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休息)。 地 点: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学前街135号101室)。报名时请带身份证复印件,跆拳道裁判员证书,培训费(含资料、试卷费)。 培训费: 一级450元 二级300元 五、培训内容 (一)《上海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二)《上海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最新跆拳道规则。 六、考试内容 (一)理论考试:最新跆拳道规则。 (二)实践考试:模拟比赛进行执裁。 未尽事宜,由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华老师、倪老师、姚老师;报名电话:63668439)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