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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的补充通知
 阅读次数:1284  发布日期:2009-07-20
各团体会员:
    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表格采纳会员的建议,进行了修改。请各参赛队按照本次修改后的报名表(附表)填写,并于8月14日前递交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二、竞技项目每个参赛队可分别选报:幼儿组、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的各个量级,每个量级限报2名选手;品势项目每个参赛队每个组别报名人数或对数不限(外省市受邀队每个组别报名人数或对数限2人)。
    三、称量体重
    (一)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称量体重。
    (二)称重时间:8月20日14:00——17:00
    (三)称重地点:闵行区体育馆
    (四)进入称重室称重时,男运动员着内裤,女运动员着内裤、胸罩,必要时可以裸体称重。
    (五)称重一次完成,但第一次称重不合格时,须在1小时内重新称量,如再不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为了避免称重不合格,组委会提供一个与正式体重秤相同的体重秤,放在称重室门口供试称。
    (七)称量体重按照“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运动员称重时间安排表”规定,每个参赛队一个时间段。在所安排时间段前5分钟参赛队需组织参赛运动员在称重室门口按级别从小到大排队等候,称重裁判发出指令后进入称重室称重。
    (八)称量体重须在仲裁委员会的监督下,欢迎第三方参赛队运动员进行监秤,由检录长负责,编排记录员参与完成。
    (九)体重记录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参赛队需严格按照时间段的安排进行称重,如错过安排时间段则需等侯至其他参赛队全部称重完毕后再进行称重。
    四、抽签
    (一)抽签时间:8月19日10:45——12:00
    (二)抽签地点:闵行区体育馆新闻发布厅
    (三)抽签由编排记录组负责,由仲裁委员会主持,总裁判长及参赛队的教练或领队参加。
    (四)抽签按照先女子后男子、先小级别后大级别的顺序进行。
    (五)未能出席抽签的队由组委会指定人员代抽。
    (六)通过召开参赛队联席会可变更抽签顺序。
特此通知

附:1、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报名表
    2、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报名表(填写示范表)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09年7月18日
附件:
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报名表
2009年上海市跆拳道邀请赛报名表(示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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