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换取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
|
|
|
|
| 阅读次数:1150 发布日期:2009-12-22 |
|
|
各团体会员: 凡是参加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在今年3月份和6月份两期有偿体育健身指导员培训班,并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职业资格证书(代用本)的,请即日起带好代用本到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换取正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职业资格证书。望及时通知并互相转告。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地址:学前街135号101室;联系电话:63668439;联系人:华老师 特此通知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09年12月22日
|
|
|
|
【 关 闭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