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新闻 >> 最新通告
2019年第三届“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竞赛规程总则
阅读次数:8755  发布日期:2019-06-17

2019年第三届“跆协杯”上海市跆拳道联赛

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其它共同主办单位待定。

二、承办单位

各区体育局(体育总会)和跆拳道协会,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各团体会员,各有关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各国内外企业等,具体待定。

三、协办单位

山东泰山体育器材有限公司,上海多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具体待定。

四、比赛时间

2019年3月—12月。

五、比赛地点

全市16个区的体育场馆、团体会员自有道馆、各单位自有场馆、大型商场、地标性建筑、大型广场、人群集聚地等,具体待定。

六、参赛对象

全市跆拳道爱好者,包括在沪外籍人士和香港、澳门及台湾同胞。

七、比赛项目

品势比赛、竞技比赛、跆拳道舞比赛、特技比赛、击破比赛、跆拳道单项技术比赛,具体待定。

八、年龄及组别设置

()6-18岁青少年(小学、初中、高中)

()18岁以上成年组;

()18-28岁在校大学生组;

()22-50岁在职上班族;

()50-60岁壮年组;

()60-70岁老年组。

九、比赛赛制

()预赛:通过区域选拔赛、内部交流赛、考级、考段、教练员选拔、内部测试等方式产生;根据预赛结果和实际,选拔产生一定数量人员进入复赛;

()复赛:根据复赛人数确定赛制,选拔产生一定数量人员进入决赛;

()决赛:根据决赛人数确定赛制,选拔产生一定数量人员进入决赛;

()根据实际,采用淘汰赛制、现场打分制、计数制等。

十、竞赛方法

采用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另行公布。

十一、报名办法

根据各赛事具体情况决定,具体按赛事竞赛规程执行。

十二、比赛经费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共同承担;

()报名费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收取。

十三、录取名次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录取。

十四、奖励办法

()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方式;

()比赛实行团体奖牌和总分排名、单项奖牌和总分排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办法奖牌;

()比赛设立团体奖金和运动员个人奖金制度,金额另行确定;

()根据赛事社会效应、赛事规模、赛事组织管理水平、赛事实际运行效果、赛事影响力、宣传推广、人财物投入等方面情况和指标,对共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参赛单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根据《上海市跆拳道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授予等级。

十五、申诉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六、服装、器材规定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七、赛风赛纪规定

根据各赛事竞赛规程规定确定。

十八、禁止使用违禁药物,违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九、本规程之未尽事宜,随时由组委会联席会议修正,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www.shtaekwondo.org.cn,了解最新信息。

二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

【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