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18〕18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团体会员信息数据库资料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 为了进一步加强上海跆协对各团体会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团体会员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保障各团体会员的权益,2018年初,协会对各团体会员之前提供的相关入会资料进行了重新排摸和整理。 经审查,发现如下问题 一、 关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因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全部企业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照及税务三证合一变更工作,大部分道馆未见相关资料更新。 二、 关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部分道馆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已经过期;部分道馆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只有正面,未见反面。 三、 关于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 部分道馆的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转移或有效期已经过期。 鉴于此,协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准确的团体会员单位信息资料数据库,现需要各团体会员单位配合提供以下资料: 一、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包括正面及反面); 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书或租赁合同扫描件; 四、执教教练员的体育健身指导员(跆拳道)证书扫描件。 五、填写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审核表(附件一)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于2018年3月5日中午12点之前将这些资料影印件打包以道馆名称为文件名发送至上海跆协指定邮箱3597138235@qq.com,逾期不再接受。这些资料将作为2018年度上海跆协团体会员单位铜牌发放依据。请大家重视并尽快提供。 联系人:陈赟 联系电话:021-63671396,13774209948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审核表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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