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沪跆协〔2018〕4号
关于2018年度注册裁判员培训(复训)的通知
各团体会员、各有关单位、各位注册裁判员: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2018年度裁判员注册工作已完成,为了进一步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注册裁判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度注册裁判员培训(复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南洋中学。
三、领导小组
组长:王才兴、张惠康
常务副组长:张志明
副组长:张 雷、程克强、李 辛、杨建新、陈 銚、刘国荣、颜镒隆、姚毅梅。
成 员:冯 奇、季荣康、王道忠、李海军、徐 琼、
陈佳琪、陈 赟、华翠莲、吕月明、王伟良。
四、时间
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全天。
五、地点
上海市南洋中学,徐汇区龙华中路200号。
六、内容
(一)竞技规则理论和品势(含品势、跆拳道舞、特技、击破)规则理论;
(二)竞技规则实践和品势(含品势、跆拳道舞、特技、击破)规则实践。
七、参加对象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2018年度注册成功的裁判员,包括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无级。
八、要求
(一)本次培训不参加者:
1、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主办、承办、协办的所有赛事不予选调;
2、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不予推荐参加中国跆拳道协会的晋升国家级、国际级裁判的培训和考试;
3、上海市跆拳道协会不予推荐参加中国跆拳道协会执裁工作。
(二)参加培训(复训)者须服从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违反者将视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培训(复训)资格、年度注册资格,将记录在案,并在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给予通报。
(三)参加培训(复训)者须自备道服、道鞋。
(四)本次培训(复训)实行签到考核制度,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取消培训(复训)资格。
(五)本次培训(复训)将实行全程录像。
(六)有级位的裁判员参加培训时需带好裁判证,以盖2018年度注册章。
(七)尚未加入上海跆协个人会员的,请带一张标准报名照,现场办理入会手续;续会的也同时办理续会手续。个人会员费2年60元。
(八)裁判员注册费20元。
特此通知,请互相转告。
联系地址:黄浦区学前街135号,63671396。
联系人:
1、裁判委员会委员执行主任李海军,手机号18939907883;
2、裁判委员会委员徐琼,手机号15921056540;
3、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王道忠,手机号13621856941;
4、秘书处陈佳琪,手机号13611672300。
附件:日程安排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