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 为增强各会员单位的信誉,做好今年夏季的招生工作,根据6月3日团体会员会议的决议,协会印制了《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承诺书》。请见通知后,下载《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承诺书》(附件一),一式二份,盖上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后,于7月2日至10日携带公章(因为挂墙承诺书同样需要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到上海市跆拳道协会领取挂墙的《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承诺书》,样张见(附件二)。如无法下载,请法人代表带上公章到协会签署《上海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承诺书》。再如法人代表无法亲临,请签署委托书,由持书者代为签字。 签署承诺书的会员单位,将在网站上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承诺书 附件二:《上海市跆拳道协会承诺书》挂墙样张
上海市跆拳道协会 201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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